欣賞,不等於要去擁有

好可愛!好漂亮!好有趣!想也不想,一秒鐘後就決定買下來了。

以前的我,只要一看到有意思的小物,就會馬上掏錢包。反正小物嘛,小小的一枚,不怎麼佔空間。那怕是用不著,買回來裝飾也好。難以放進精品櫃作展示的,就珍藏起來,偶然拿出來欣賞欣賞也是件賞心樂事。

由初中直至工作多年後的現在,手機繩、鎖匙扣、護身符、小擺設、各國的小手信,這樣的小物搞不好有一、二百個,既沒有放到已經爆滿的精品架上,也沒有偶然拿來欣賞,結果只是積存在一個個鞋盒和膠盒裡,徒然地封塵和劣化,而且積少成多,遠比意外地佔空間。

大學時代也有買過好些帥氣的 Punk 外套和短裙,結果壓根兒不敢穿出門,最後拿去網上拍賣,賣不掉的只好當家居服,一穿就是十年。到最後的幾年,要說喜歡,也不是多喜歡,因為拿來當家居服,自然不會保存得很好,左邊是洗不掉的醬油,右邊是不小心用原子筆劃出來的痕跡,鈕扣壞掉了,袖子也染色了。



如果是一系列一系列地珍藏也罷了,例如集郵的人會有幾十本集郵冊,愛動漫的人有一整個櫃的手辦。可我是那種半調子,叮噹來幾個,暴力熊來幾個,One Piece來幾個。剛看完某一套新番動漫,那一刻是最為感情豐富的,馬上急不及待買來幾個周邊產品。幾個月後,熱情冷卻,將周邊都賣了,賣不掉的都收起來。如今想來,僅是這種低層次的喜歡,厭倦得太快,根本沒有必要買甚麼周邊,短期內設成電腦壁紙,在那段日子天天瞧著就好。

欣賞一件物品,就在那一刻努力地看啊看,努力地印在腦海裡,如同是對待博物館和美術館的展示品一樣。欣賞過後,心滿意足地帶著回憶離開。千萬要記住,你並不是非要擁有它不可。

要是買一件擺設,你覺得十年後不會再存在於你的精品架上,那還是住手吧,留待真心愛死它們的超級粉絲買去珍藏。如果你非常確定你會是最珍惜這件商品的人,會每個月(甚至每星期)細心擦拭它,而不是每年大掃除才逼於無奈地清理、隨手抹抹了事,那你才有掏錢包的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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